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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读后感]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 (最新读后感范文大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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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4-5 17:2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1

第一次了解余华,要追溯到高中时所做过的阅读题——一篇《活着》的节选部分。那时正是高三,四面八方的压力总是能让人喘不过气来,甚至让我觉得生命之中似乎已见不到亮色。《活着》让我对余华的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,接着我又阅读了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真正开始读这本书时,却发现,虽然苦涩,但却很温暖很温馨小人物的小故事,藏在时代的大背景下,就不普通也不平凡了。许三观的故事发生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,正是百废待兴,历经曲折的时候。从大锅饭和炼钢到饥荒到文化大革命,许三观一家是幸运的一拨人,没有在这段时间里饿死,也没有受到致死的打击。从大儿子打人卖血还债到大儿子生病卖血治病,卖血成为许三观最后的退路,好在他有这条退路,每当遇到困难时,还有一根有用的稻草可以抓住。用嘴炒菜,虽然是画饼充饥,望梅止渴,但也是困难时期的诙谐幽默。大锅饭停止供应之后一段时间的饥荒里,许三观过了一个简朴的生日。苦中作乐,许三观给家里的每个人炒了一道想象的菜,也给每个人心里种了一点点的希望。夫妻之间可能就是在困难的时候我还能记得你的特殊,在大家都没饭吃的时候,许三观的妻子还在他生日这天熬稠了稀饭,加了糖。而在后来他的妻子被批判的时候,他的三个儿子都不理解她时,许三观也没苛责她,还在饭下面悄悄藏肉,给了他的妻子很大的力量。故事最大冲突是许三观的大儿子被怀疑不是亲生的,几乎贯穿了前半部分。这样的故事里,不必讨论对错,以今天的思维方式,谁都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故事里的每一个人。但我看到的,仍然是复杂里的那一点温情。从拒绝到接受,从失望到平静,人有多复杂,人的经历就有多曲折。许三观从拒绝用卖血的钱给大儿子吃面条,到着急找离家出走大儿子,也就是一天的时间。从找到大儿子到带他去吃卖血换来的面条,可能也就是大儿子几句话的时间。长期的观念虽然牢固,但改变,其实也可以在一瞬间。许三观不是一个善良的人,但也不坏。他在生气的时候会教唆儿子们犯罪,也因为苦闷作出不利于家庭和谐的事。却也会在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不计较前尘,在家庭遇到危机的时候,一次次“透支”自己的生命,去买血换钱挽救家人。纵观全书,有着太多的温暖和感动,书中每个人都是小人物,都那么平凡,那么普通,甚至还有着很多的缺点,让人一眼看上去那么惹人讨厌,但是,也正是这些人,是那么的善良纯真。余华把眼光深深的扎根在小人物身上,把他们的艰辛诠释得淋漓尽致。许三观最后的放声大哭,哭自己再也不能卖血,害怕家里再有苦难之时,自己没办法顶住这个家了,那份无奈,那份只有靠出卖血液才能换来的希望,让每一个读者都为之深深的叹息。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们身上的缺点呢?看着他们为了简简单单的生存,为了简简单单的活着,都要如此的艰难挣扎,我们又有什么资格高傲呢?好在,余华留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结局。好在,他告诉我们,即使是再平凡的生活,也还有着温暖,还有着希望。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2

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,读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我心里五味杂陈,各种情绪汹涌而至。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,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。在他的人生经历中,遇到了不少坎。而每到一个坎,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——卖血才能迈过,生活几乎抽干了他最后一滴血。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,每次卖血400ml可以赚到35元钱。他卖血都是为了别人,有三次特别让我感动:第一次是为了替一乐还方铁匠钱,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,还有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。他卖血的钱还花给自己相好的林芬芳、花给自己的老婆许玉兰,唯独没花给自己。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很有深意,还透着一种悲哀。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,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,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。也许这就是许三观的命,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,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,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?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是想吃一盘炒猪肝和喝二两黄酒。猪肝是补血的,黄酒是活血的。许三观以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。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,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。特别是大儿子一乐得病在上海住院,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,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,把自己对孩子的爱,表达得淋漓尽致。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,他利用自己的生日,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,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。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,他卖血帮全家渡过了难关。他的所有行为,都让我笑中含泪,悲喜交加。 其实,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,感觉他就在我身边,虽然他也有不少缺点,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。他用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,他用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,他用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。《许三观卖血记》缓慢地进行着农民式的思考,并在思考中解释着什么。或是想解释汗钱和血钱的区别,抑或是想解释血之力量和肉之力量的差异。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,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。余华运用高明的写作手法,在情节的把握中把生活的种种矛盾,凝聚在人活着最最基本的要求里:吃、穿、住、繁衍后代。透过这个故事,我们可以看到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在艰难的生存状态中,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,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。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,真实而又平淡。许三观如一缕春风,直达我的心田。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3

一个年代的沧桑从来都不是体现在这个年代上,而是体现在这个年代生活的人民百姓身上。—–题记这本小说,是余华先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作品,之前多多少少接触过余华先生的作品,只是那些作品都太震撼,太过于心碎,不忍卒读。这次读这部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。在阅读整个文章的过程中,我都带着自己的想象和对作者写作意图的猜测,边读边猜,虽然有些不甘心,但还是没有猜中结局。不过这样的故事才是最有意思的。在阅读过程中,也逐渐放弃了一开始的悲剧情怀,转而向一个稳定而又成熟的方向思考。文章的写作背景大概是在建国初五六十年代开始,以主人公许三多的视角见证了那个时代。主人公十几岁开始到六十多岁,前前后后卖了11次血。为了娶媳妇卖血,为了给儿子治病卖血,为了儿子回城卖血,也为了自己的私欲卖血……而卖血在那个年代,是不被认可的,是万般皆下品的选择。刚开始的时候,我从心底里看不起他,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去获得?可是读着读着也慢慢开始理解,那个年代,贫穷的老百姓哪有什么收入渠道呢?一下子需要五六十元的巨额资金,谁又拿的出来呢?就连许玉兰需要一件新线衣,都是靠许三多十多年在场子里发手套攒出来的!一碗血三十多块钱,而许玉兰花了十多年省吃俭用才存下了17块钱,看着这样的比例,内心不由得一颤!最让我觉得可怖的是,卖血是在医院光明正大进行的,老百姓为了能卖出自己的血,还要不断地行贿,多么可怕!黑暗的时代,黑暗的人性,有时却又无比地光辉!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,但读着读着,却完全变成了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爱与关心。回过头来去想,我的父母也如这般,“卖血”只是那个时代的代名词,这个时代“卖力气”等等,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?付出的形式千千万万,而那颗付出的心确实天下父母心!在所有父母的背后,肯定都隐藏着不愿为子女所知的,却又为子女为家庭的付出。年届60岁的许三多,回想过去的日子,为了吃那一碗炒猪肝喝那一口黄酒,跑去医院卖血却因为年迈被嫌弃。失落的他在街道上彳亍彷徨,儿女却嫌弃他丢人现眼。有时候父母一些奇怪的举动里,隐藏着我们儿女远远无法理解的含义,不身在其中,是无法判断自己到时候的行为吧?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匹无法驾驭的野兽,他展示着我们内心最真实最不羁的想法。面对着儿女的不理解和嫌弃,还是许玉兰几句话,告诉孩子们真实的过往。其实,不论什么事情,家人永远是最理解你的,也是最不应该隐瞒的,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,却恰恰行驶在相反的航向上,不知要多少年我们才能迷途知返?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4

从好奇到责任,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。从《活着》到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,他的文字三言两语,总是很简单,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,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,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。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,就像夏日里的空气,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,挥之不去。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,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,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,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,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,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,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,挣扎和担当,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,更给人温情和希望。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?他无知,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,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;他好面子,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“一盘炒猪肝,二两黄酒,黄酒温一温”;他顾家,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,对儿子更是疼爱,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。他是一个矛盾体,正因如此,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。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。第一次是出于好奇,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,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,迎娶“油条西施”许玉兰。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,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。第三次,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(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),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。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,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,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。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。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,为了给二乐拍马屁,卖血大设宴席。不久之后,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,为了救一乐,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,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,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,可李血头不理他。他只好拼死一搏,设计好路线,在六个地点上岸,一路卖血去上海,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。第七次在林浦;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;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,卖完就晕倒了,卖了400ml血的钱,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,白买了两次;第十次,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;第十一次在长宁……赶到上海,一乐在恢复中。最后他想自私一回,却被告知,他太老了,血没人要了,伤心的哭了起来。他的每一次卖血,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,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。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,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。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,身体健康,老伴犹在,儿子幸福,让那个荒谬的年代,荒谬的一代人,有了色彩。人生而渺小,人生而伟大。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5

再一次合上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,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,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,飘到那条河边。抽我的血吧!许三观呐,我多想去到你的身边,陪你在大冬天里将一大把盐塞进嘴里,将一大勺河水贯进胃里。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,将脸晒红去卖血,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,陪你吃一盘炒猪肝,喝二两黄酒。在我看来,你是一位伟大的父亲,你身上的每一滴血。都凝结了深沉的爱,谁敢说一乐不是你的亲生儿子?你身上的每一滴血,都是一次验证。是你,用白己的血“喂”了三个孩子。你带给我的,不仅仅是感动,更是一种对爱的思考。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.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。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。如今仔细一想,才发觉他们是如此爱我。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、最好的给我们,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。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。世上的父母都是如此疼要自己的子女,所以身为子女的我们,应有一颗感恩的心。所幸,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,不似《活着》里福贵的悲惨命运。从许三观的一次又一次卖血中,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。其实,许三观是幸运的。他不像阿方和根龙那样因卖血失去了性命,他们那一代人,经历了大饥荒,又经历了文革。无论受了多少难,吃了多少苦.也不放弃生的希望是让人最为震撼。从他们身上,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农民,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为了自己的理相生活而奋斗。活着不易啊!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,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,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,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.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,就像《老人与海》里说的:“一个人可以被毁灭,却不能被打败。”书中最让我讨厌的,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。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,却接受别人的“好处”。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,仍要剥削别人,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“善行”。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。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。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,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。倘若满城的官员都像这两人一般,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。希望所有当权着都能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,真心为人民,与人民友好相处。要是所有官员能做到“酌贪泉而觉爽”,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。书中结尾处,许三观哭了。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。而他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,再去吃一盘炒猪肝,喝二两黄酒。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懂父亲为什么哭了,认为父亲这样在街上哭丢人现眼。对啊,许三观哭什么呢?儿子们都长大了,有人给钱的花,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,隔三差五地去卖血。那么,他为什么哭呢?看到这儿,我一直觉得很奇怪,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: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,你放了盛世烟火,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,唯独忘了你”.许三观大概是觉得他的血没人要了,家里也没有人记得曾经他为了这个家,卖了那么多血。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,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。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,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。读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,悟出了人情冷暖。节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.抹一抹眼角的泪水,挺直腰板,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。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,并被他所深深吸引。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,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,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,这个世界唤醒了我!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大全6

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,他的文字很朴素,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,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。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《活着》,和《活着》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《异乡人》。四年之后,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,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,还有那句“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,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。”而《活着》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。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和《活着》不同的是,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,过长的寿命,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,如海里的舟,时而顺风,时而沉舟;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虽也写小人物,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,作为工人的许三观,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,没有,就因为你是小人物,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,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,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。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,不过,令人觉得诧异的是,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,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,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,对于他的选择,作者直接就跳过了。后来,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:“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,我当初要是娶了你,我就不会做乌龟了…..林芬芳,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….”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,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,没走到后面,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,而人呀,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,做了怎样的选择,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,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,会不会更好。当你辛苦工作的钱,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,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,走投无路之时,只能想到去卖血,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,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,在耗时短,回报大的诱惑,迫于生计,他也只能够去卖血。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,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,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,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。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,要想娶妻盖房,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。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,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。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,不写历史,不着眼于时代环境,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。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,路遥,严歌苓的书,陈忠实,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,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。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,不同的选角,不同视野下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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